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告知操作指南
作者: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期:2021-10-20
一、事项名称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告知
二、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十三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情况书面告知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
二、设立依据
1.申请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告知的设备应当在《质检总局关于修订<特种设备目录>的公告》(2014年第114号)目录内。
2.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进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告知 。
3.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需具有相应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资质。
四、办理材料
1、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告知书,共1份(扫描件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2、施工单位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书,共1份(扫描件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五、办理地点
网上办事大厅登录方式
如下图:
通过输入网上办事大厅的地址进行登陆。网上办事大厅地址:http://wsdtscjdglj.gxzf.gov.cn:8090/gxwsdt/wsbsdt/index.jspx
六、办理机构
1、市辖区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修理告知由市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办理。
2、县辖区内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告知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给特种设备施工(使用)所在地的县市场监管局办理;柳江区辖区内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告知由柳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